首页资讯中心 中国造纸杂志社行业统计 行业资料协会学会专业院所专家库企业名录 行业书库网站集锦联系我们English
  政策法规
  访 谈 录
  行业发展
  新建扩建
  上市公司
  新产品 新技术
  环球纸业
  市场行情
  会展消息
  协会、学会动态
  杂志社活动
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发展 >> 辽宁省取缔小型造纸、印染、等10类小企业
辽宁省取缔小型造纸、印染、等10类小企业
2016-5-23 10:03:17

  辽宁省环保厅日前全面启动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规定,印染、电镀等10类小企业将被取缔,焦化等行业面临环境治理和清洁化改造。

  截至目前,辽宁省已完成了全省地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名单排查工作,涉及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等13个市的61处河段(湖塘),总长度294.01公里。61处黑臭水体名单已在各市政府官网公示,并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期限。目前大连、朝阳、阜新、铁岭等7市已经制定出台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水体达标方案。

  据了解,今年年底前,辽宁省将完成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生产项目排查、取缔工作;各市将针对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化工、有色等污染较重企业制定退出计划,有序推动污染较重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今年起,辽宁各地将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年底前完成黄海生态红线划定。各县(市)及有条件的重点建制镇要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根据《方案》要求,到2020年,辽宁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要达到51.2%,地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要达到96.2%,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28.3%以内,近海水质优良比例不下降。

第一篇    上一篇    下一篇    最后一篇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10661-15号

您是第【3647509】位访问者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造纸杂志社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5-2007

北京市朝阳区启阳路4号院2号楼

电话:010-64778173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