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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言人:淘汰落后产能 地方政府可获奖励
2010-3-16 8:57:39

 

  工信部新闻发言人朱宏任1月27日透露,对于积极淘汰落后产能的地方政府,国家将给予财

政奖励。

  朱宏任指出,在市场规律作用下,一部分落后产能会以优胜劣汰的方式被“刷走”。但如果

完全依靠市场作用,这个过程可能会比较慢。淘汰落后产能仍是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任务。

落后产能不环保,但是一些地方城市由于经济利益不愿意放弃,而当前工业的减排压力又迫使国

家不得不淘汰落后产能。在这种背景下,有关部门不断地通过调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来加快工业

平稳较快的发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在淘汰落后产能的过程中,国家一直是给予积极引导和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于淘汰落  

后产能的基础性作用。

  2007—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了155亿元的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支持经济欠发达的

地区淘汰落后产能。朱宏任称,随着淘汰落后产能的逐步深入,被淘汰的落后产能还会得到财政

政策的奖励以及各个方面的政策措施的推动和支持,以保持我国工业经济持续稳定较快的发展。

工信部1月27日发布的信息显示,2009年淘汰落后的炼钢、炼铁和水泥产能分别达到1691万

t、2113万t和7416万t,平板玻璃、电解铝、焦炭、电石、铁合金、造纸、酒精、味精、柠檬

酸等行业基本完成年内下达的淘汰任务。

 

(中国造纸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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