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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贺新年

1月7日,环境保护部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

2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2014 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力争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4.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2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印发联合公告,发布了《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第一批)》,共筛选了91项节水技术装备,涵盖了钢铁、火电、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及部分共性通用技术领域。其中,涉及造纸行业的节水技术装备有3项,分别为:多圆盘过滤节水技术、纸机湿部化学品混合添加技术、粗浆洗涤和封闭筛选技术。

2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开展2014 年工业强基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2014 年继续实施"工业强基专项行动",要求各地按照《2014 年工业强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提升工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发展水平,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3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提出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取得新成效的主要目标。

3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关于印发《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4 年版)》的通知"。鼓励引进的造纸先进技术包括幅宽6000 mm以上、车速1200 m/min 以上的先进造纸机械制造技术;高速精密平板切纸机设计制造技术;年产15 万t以上APMP 高得率制浆生产线制造技术;无氯漂浆设备制造技术;高效碱回收设备制造技术。鼓励进口的重要造纸装备包括纸浆生产的大型机器:年产30万t以上化学浆生产设备,年产10万t 以上化机浆生产设备;浆板机:幅宽≥6600 mm,工作车速≥300 m/min ;造纸机:幅宽≥5000 mm,工作车速≥800 m/min ;大型化学机械浆:年产10万t 以上,工作车速1000 m/min以上制浆设备和高速造纸机;年产30万t 纸板生产机器;纸浆、纸或纸板制品模制成型机器。

3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明确了试点示范工作的总体要求:到2015年,在全国建设50 个左右区域品牌培育示范区。

3月25日,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2014 年质量工作重点,大力推动提质增效升级,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还从法律层面加大惩罚力度,明确提出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按日连续计罚,罚款将上不封顶。

4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遴选公告。课题内容包括:重点围绕关系"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包括国际环境影响、国内发展条件变化、各领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等。

4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适用于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

5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经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确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各地下达了2014 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其中造纸产能265 万t。

5月15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是:2014—2015 年,单位GDP 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 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

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投资合伙、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本办法自2014 年6月17日起实施。

6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部署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6月19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召开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工作协调会,对《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讨论稿)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取得了一致意见,并形成了《目录》(2014 年)(征求意见稿)。目录将"绒毛浆废物"列入禁止进口类废物目录;将"回收(废碎)的未漂白牛皮、瓦楞纸或纸板"、"回收(废碎)的漂白化学木浆制的纸和纸板(未经本体染色)"、"回收(废碎)的机械木浆制的纸或纸板(例如,废报纸、杂志及类似印刷品)"等3个废纸品种调入限制进口类目录。

7月8日、8月12日和1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公告了2014 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名单。第一批名单,造纸行业中,共涉及企业221家、落后产能397.17 万t ;第二批名单,造纸行业中,共涉及企业45家、落后产能65.54万t ;第三批名单,造纸行业中,共涉及企业7家、落后产能29.7 万t。

8月6日,中国政府网站消息,为加快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要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引导企业进一步打破"大而全"、"小而全"的格局,分离和外包非核心业务,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我国产业逐步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

8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下发了"关于做好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整顿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限期上报清理整顿方案、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措施、坚决遏制新增产能。

9月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在2015年底前,造纸等主要行业实现严格按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提高企业排污费征收标准。

9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与产品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工程总目标:到2016 年,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在基本保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4 项约束性指标减排的基础上,针对危害大、影响面广的雾霾、水污染和重金属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开发推广一批急需的技术装备和产品,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创新能力,突破一批关键共性环保技术,推动先进成熟技术产业化应用和推广。

9月16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两高一低"企业全面整治与引导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4〕89 号)。通知要求:"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引导水乡经济区中堂环保专业基地外年审批生产能力在20万t 以下的包装纸生产企业和5万t 以下的生活用纸生产企业退出。"

9月30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制订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目标计划制订工作、着力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按照要求制定目标计划。

10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步"关于印发《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确立了工程目标、主要任务,制定了2014—2017年的年度工作以及保障措施。

1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3 年全国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3年造纸行业淘汰落后产能831万t,完成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12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全国工业能效指南(2014 年版)》。主要内容包括:工业能效概况、行业和地区工业能效概况、重点行业产品和工序能效、高耗能设备(终端用能产品)能效。